针对近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的情况,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,寿光市于今年4月份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。12月3日,为2.1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特定困难群众发放10月份临时价格补贴74.78万元。
此次补贴的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、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。经相关部门测算,10月份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.7%。优抚对象、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的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=当地月城乡低保标准×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,即我市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为城市每人每月44.66元,农村每人每月32.11元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=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×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,即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为每人每月102.95元。
今年以来,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,财政部门发挥财政兜底保障职能,积极应对食品价格大幅波动,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为2.1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特定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,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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